【新冠肺炎】法庭停擺高院首以視像方式聆訊 與訟雙方各花8000元添裝置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0/04/06 13:17

最後更新: 2020/04/06 13: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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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等法院科技法庭首次就1宗家事法庭案件上訴,進行視像聆訊。(資料圖片)

新冠肺炎疫情持續肆虐,本港法庭已暫停正常運作達兩個月,司法機構早前表示會研究以視像方式進行聆訊,高等法院科技法庭今(6日)首次就1宗家事法庭案件上訴進行視像聆訊,與訟各方毋須親身到庭,只需於律師樓置相關設備即可與法官等對話,過程大致順暢,與訟雙方透露各花費約8,000元設置有關裝置。
 
有關涉及家事法庭上訴案件今早於高等法院5樓7庭的科技法庭進行,就現場所見,庭外未有聆訊直播,傳媒及公眾人士仍可進入法庭內旁聽,但與訟各方的律師團體則不再現身於庭內,只有上訴庭3名法官坐於席上,透過螢幕與律師對話。面向公眾席一方亦設有多個螢幕,傳媒及公眾人士亦可清晰目睹律師陳詞過程。
 
聆訊期間,法官與律師雖然因聲音延後而偶有「疊聲」情況,但整體過程大致順暢。上訴庭副庭長林文瀚於聆訊後亦問及雙方代表律師,為準備今次視像聆訊所付出的成本會否很高昂,與訟雙方均指花費約8,000元準備有關裝置,當中主要涉及設置螢幕,並認為費用合理,而且非常有效處理案件。其中一方則透露,曾有供應商開價6萬元,因此認為現時花費僅8,000元屬合理,而且認為任何律師樓均可配備有關裝置。
 
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日前發出指引,指為使司法機會持續有效地妥善執行司法工作,又同時顧及公共衛生及安全,因此在處理不涉及證人出庭作供的民事案件時,鼓勵與訟各方以書面形式作陳詞。至於部份必須作口頭陳詞的程序,法庭則會利用視像等科技進行遙距聆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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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楊詠渝